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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消防施工—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

更新时间:2018-03-15 14:11:41点击次数:3199次
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就是用一种敏感元件对火灾气体、烟雾、温度和火焰等火灾信息作出有效反应,并通过对火灾信息参量的测量、分析,判断被测区域是否有火灾存在。 好机器总有一天会用坏,应该给它做一些定期检查维修。以下就是黑龙江消防施工公司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内容:

1、每月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,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月检登记表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,保证系统正常运行,填写维修记录表。

2、每月检查、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;对重点部位的探测器进行一次检查。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3、每月检查、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报警功能;

4、试验水流指示器、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、信号反遗功能。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5、每月对备用电源进行1次充放电试验;1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;切断主电源,检查是否能自动转换到蓄电池供电,蓄电池供电指示灯是否点亮。2小时后,恢复主电源供电,是否自动转换为主电供电,检查蓄电池是否能正常充电。如能转换及充电均正常,则为正常,否则应进行修理更换。

6、每月检查手动或自动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7、每月检查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灯是否正常,。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8、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。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9、每月检查消防通讯设备与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是否正常。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10、每月检查所有切换开关。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是否正常。

11、每季度检查和试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,并填写好季度检查登记表。

12、每年末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一次。检查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,在检查中如有出现探测器污染,应立即进行清洗,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,探测器清洗后,作相应的功能试验,合格者继续使用,不合格者严禁安装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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